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 更新日期:2015 年 12 月 1 日 |
本声明是根据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之要求提供给华升证券有限公司丶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有关连的子公司丶及/或法人团体 (「集团」)的个人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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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披露义务 | |
除特别声明外,客户必须按开户表格上的要求,将个人资料提供给本集团。 假如客户不提供此等资料,本集团将没有足够资料来为客户开设及管理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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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资料之使用 | |
2.1 使用者 2.2 目的 2.3 使用资料作直接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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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查阅和修正的权利 | |
根据条例之规定,客户有权查阅和修正客户的个人资料。 一般来说(除某些豁免外)客户有以下的权利:
(i) 询问集团是否持有与客户有关的个人资料; (ii) 在合理的时间内,客户可查阅其个人资料;集团将以合理的方式及清楚易明的格式回覆客户,但须收取合理的费用。 (iii) 要求修正客户的个人资料;及 (iv) 如客户要求查阅或修正个人资料被拒绝,客户有权要求说明被拒绝的理由及反对任何该等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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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联络人 | |
如客户要求查阅及/或修正个人资料及/或不同意收取直接促销的资料,客户可邮寄至 cs@cssil.com.hk 与本集团的合规主任联络。 地址: 华升证券合规部 |